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眾公司資產價值評估業務來源:
上市公司觸發資產評估類業務需求的經濟行為主要包括資產重組、業務重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定向增發、退市評估、外國投資者對A股上市公司的戰略投資等;非上市公眾公司觸發資產評估的經濟行為主要包括重大資產重組和收購資產。
評估文件依據:
(1)《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2016年修訂)》(證監會令第127號);
(2)《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2018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18〕36號);
(3)《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08號);
(4)《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03號);
(5)《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02號);
(6)《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令第28號 根據商務部令2015年第2號《商務部關于修改部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修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