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資產評估協會(有關注冊會計師協會):
根據《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關于印發<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辦法>的通知》(中評協〔2016〕7號)精神,為做好2021年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工作,現將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數據填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資產評估協會(有關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地方協會)應當根據本通知的要求認真組織開展本地區2021年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數據填報工作。
二、參加本年度綜合評價的資產評估機構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資產評估機構設立需滿一個會計年度(合并新設、分立新設的資產評估機構除外);
(二)本次綜合評價范圍內的分支機構是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地方財政部門完成備案的分所、分公司或子公司。
三、地方協會應當組織資產評估機構在5月10日之前將下列統計表一式兩份(含電子版)填寫完成。
(一) 《總分公司、母子公司年業務收入統計表》(附件1);
(二)《人才培養得分統計表》(附件2);
(三)《行業貢獻得分統計表(地方協會部分)》(附件3);
(四)《行業貢獻得分統計表(中評協部分)》(附件4);
(五)《執業質量減分統計表》(附件5)。
地方協會應當要求業務收入超過1000萬元(含)的資產評估機構提交審計報告或納稅證明(電子版PDF格式)。
四、地方協會應當對資產評估機構上報數據(附件1至附件5)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經審核發現存在不真實、不準確情況的,地方協會可以將相關材料退回并要求重新上報。
地方協會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資產評估機構的名稱和代碼是否與中評協“行業管理平臺”中的相應內容一致;
(二)資產評估機構是否設立滿一個會計年度(合并新設、分立新設的資產評估機構除外);
(三)資產評估機構填報的業務收入、人才培養、行業貢獻(地方協會部分)以及執業質量等情況是否真實。
五、請地方協會統計形成下列匯總表(含電子版),并于5月31日前,將真實、準確、完整的統計表(附件1至附件5)和匯總表(附件6至附件11)上報中評協。地方協會需匯總業務收入超過1000萬元(含)的資產評估機構的審計報告或納稅證明(電子版PDF格式)后上報。
(一)《資產評估機構年業務收入匯總表》(附件6);
(二)《人才培養得分匯總表》(附件7);
(三)《行業貢獻得分匯總表(地方協會部分)》(附件8);
(四)《行業貢獻得分匯總表(中評協部分)》(附件9);
(五)《執業質量得分匯總表》(附件10);
(六)《未完成繼續教育的資產評估師數量匯總表》(附件11)。
資產評估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綜合評價數據應當分別由各自所在地地方協會上報中評協。
六、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人才培養計分標準見附件12,行業貢獻計分標準見附件13和附件14,執業質量減分標準見附件15,綜合評價權重系數見附件16。
七、中評協將以地方協會提交的匯總表和中評協“行業管理平臺”有關數據為基礎,開展2021年度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得分測算工作。
八、為保證數據匯總的一致性,本通知附件格式統一為Excel表格,地方協會在布置本地區綜合評價數據填報工作及上報匯總表時均采用Excel格式。
在綜合評價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可聯系中評協信息會員部。
聯系人:來淵;聯系電話:010-88339674
電子信箱:laiyuan@cas.org.cn
附件:1. 總分公司、母子公司年業務收入統計表
2. 人才培養得分統計表
3. 行業貢獻得分統計表(地方協會部分)
4. 行業貢獻得分統計表(中評協部分)
5. 執業質量減分統計表
6. 資產評估機構年業務收入匯總表
7. 人才培養得分匯總表
8. 行業貢獻得分匯總表(地方協會部分)
9. 行業貢獻得分匯總表(中評協部分)
10. 執業質量得分匯總表
11. 未完成繼續教育的資產評估師數量匯總表
12. 人才培養計分標準
13. 行業貢獻計分標準(地方協會部分)
14. 行業貢獻計分標準(中評協部分)
15. 執業質量減分標準
16. 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權重系數表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
2021年4月8日